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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沙村镇、苏溪镇房产5年租赁经营权

泰和县沙村镇、苏溪镇房产5年租赁经营权

网络竞价公告

受有关单位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8月12日上午10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以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Y25JX08018158 

二、标的情况设保留价)

1号标的:位于泰和县沙村镇圩镇办公楼1-4层,建筑面积408.03平方米;厨房及活动室1-2层,建筑面积195.55平方米。

起始价:12000/年           竞买保证金:2312

2号标的:位于泰和县沙村镇人民路泰和农商银行(沙村支行)旁原泰和县税务局沙村办公用房,房屋共4层,建筑面积702平方米。

起始价:12000/年           竞买保证金:2312

3号标的:位于泰和县苏溪镇圩镇办公用房1-3层,建筑面积419.4平方米。

起始价:9000/年            竞买保证金:1712

租赁期限均为5年,按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实行一年一付,每次期满30日前付清下年租金。

租赁用途:所有标的不得用于工业、化学农药、噪音扰民等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业,其它条款以租赁合同约定为主。

三、竞买报名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组织等均可参加竞租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四、展示地点和时间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可现场进行查看,对标的情况进行判断,全面阅读本次竞拍资料,如有疑问可以在竞拍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咨询。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81117时止

五、本次竞价相关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81117时止。

2.网络竞价时间:2025812日上午10时开始

3.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六、报名须知:

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如不知悉,请在报名期间内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

特别提示:(1)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竞买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如不知悉,请在报名期间内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七、竞买须知

1.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1号标的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812日上午10时,2号标的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812日上1020分,3号标的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812日上午1040分。标的自由竞价时间10分钟,延时竞价时间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竞价阶梯500/次或其整数倍。

3.成交后注意事项

1)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按成交总额(5年租金之和)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若承租人违约,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有权直接从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的收费标准,并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字〔2016〕22号)有关交易服务费按50%收取的规定,竞价成交后,成交金额(即“5年租金之和”)1000万元以下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额的1.4625%收取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开户行:江西银行吉安泰和支行账号:796900142200011

2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渼陂西路9号龙湖大厦2-1101)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自然人须带有效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该承租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公示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内原渠道退回;承租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委托方出具的保证金退款意见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原渠道退还。

5.本公司、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

2.委托方联系电话:0796-8638495肖先生 

3.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0796-8113536、13687962666刘先生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5722

 

          竞       

一、竞价标的及起始价(不设有保留价):

1号标的:位于泰和县沙村镇圩镇办公楼1-4层,建筑面积408.03平方米;厨房及活动室1-2层,建筑面积195.55平方米。

起始价:12000/年           竞买保证金:2312

2号标的:位于泰和县沙村镇人民路泰和农商银行(沙村支行)旁原泰和县税务局沙村办公用房,房屋共4层,建筑面积702平方米。

起始价:12000/年           竞买保证金:2312

3号标的:位于泰和县苏溪镇圩镇办公用房1-3层,建筑面积419.4平方米。

起始价:9000/年            竞买保证金:1712

租赁期限均为5年,按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实行一年一付,每次期满30日前付清下年租金。

租赁用途:所有标的不得用于工业、化学农药、噪音扰民等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业,其它条款以租赁合同约定为主。

二、网络竞价流程

1.竞买人报名完成并缴纳有效保证金后,请在标的竞价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进入竞价系统进行身份验证,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2.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延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3.在竞价期间,请选择需要的加价倍数,确定报价后点击【确认报价】进行报价。界面左下侧的“历史报价记录”可记录竞价过程中的报价,报名人以编号标识。界面右下侧的“系统消息”框为报价过程中的提醒消息。进入延时竞价后,若无人报价,则时间结束后交易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内有人报价,时间自动以设定“延时周期”重新倒计时往后延时。

4.竞价结束后,系统会提示成交情况。

、本公司声明

公告所公示的建筑面积以竞买人现场察看为准。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自行了解本公司无法了解的瑕疵,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价活动前,有权了解竞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察看,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竞标的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承租人在经营中所需的附属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等)由承租人自行购置和办理。如租赁房屋的水、电须重新开户和安装水、电(含增容、安装分表),其水、电开户和装表、增容所涉费用、物业管理费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承租人须在竞价成交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样本内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同时付清第一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均按10000元收取),(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缴入账号:开户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泰和县税务局;账户名称:工行泰和县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1509013309000000405)。竞价成交后,按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实行一年一付,每次期满30日前付清下年租金。租赁经营期满后,委托方无偿收回标的物(含承租经营方承租经营期间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及装饰装修),标的物重新面向社会公开拍租(或招标)。承租人租赁经营期满须于合同终止日无条件清场后移交给产权所有人,不得收取转让费,不得破坏房屋内的结构和装饰装修。若合同期内没有违约现象,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回。

4.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渼陂西路9号龙湖大厦2-1101)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并按5年竞买成交总价的3%支付竞买佣金,竞买佣金缴入账号:(户名: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青原支行,账号:14372101040006575)。

5.承租人必须合法经营,且不得用于工业、化学农药、噪音扰民等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业,不得转租、转让。承租人对承租场地的装修、改造,必须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不得破坏主体结构或造成安全隐患。装修、改造应符合规范要求并通过消防住建等部门的查验。

6.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完整内容: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承租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

7.标的由委托方负责保管和移交,由委托方与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限将标的物移交给承租人

8.若因承租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与鉴证方无关。

、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以网上公布的为准。

2.本《竞买须知》与《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公司保留对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5722

     

第一条  为维护委托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相关规定制定拍卖规则和竞价须知。

第二条  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拍卖规则和竞价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第三条  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严格地执行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将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本次拍卖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系统采取网络竞价拍卖。

第四条  特别提请竞买人注意:本次网络竞拍仅以竞拍标的现状进行竞拍。所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本公司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本次网络竞价前必须到标的现场查看标的,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务必对拍卖标的有明确认识、了解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产权业务】【参加竞价】进入网络竞价界面报价成功,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本次拍卖的所有规定及拍卖标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包括瑕疵和缺陷),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拍后无悔。

第五条  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账号和登录密码;凡以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本次网络竞价规定的开始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竞价,竞买人应熟悉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网络竞价系统按“价高优先”“同价先到优先”的原则确认当前最高报价;报价时间是判定竞买人报价先后的唯一依据。网络竞价系统使用北京时间,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为其报价到达网络竞价服务器的时间。

第七条  本次网络竞价设保留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该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竞价结束,交易系统根据最高报价确认是否成交。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即为承租人承租人须按《竞价须知》的要求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与拍卖公司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

第八条  网络竞价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拖延支付款项或拖延、拒绝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否则,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有权取消其承租人的资格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原承租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其本人和委托人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和产权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承租人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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