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水县人民医院一批报废资产网络竞价公告
受有关单位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9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以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C25JX08016257
二、竞价标的及起始价(设保留价)
吉水县人民医院一批报废资产,共计约333项,详见公告内附表。
注:公告内附表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方不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做任何承诺,以展示现场踏勘为准,移交时不复原、不称重、不清点,凡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拍卖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质量等,并认可拍卖资产现状及拍卖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成交价格,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起始价:23480元 竞买保证金 :4000元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止
标的物存放地点:吉水县人民医院
五、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17:00时止
六、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4月23日上午9时
七、网络竞价系统: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平台
八、参与竞买条件
1.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2.参与竞买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须具有物资回收、废旧回收等相关内容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②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名参与竞买。
资格审查:请意向竞买人统一在2025年4月16日上午9时-12时,下午3时-5时到标的存放地进行实地看样。凡具备以上报名条件的有意竞买者,在2025年4月16日带好以上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吉水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18970627043李先生)办理竞买报名资格审查,在取得《资格审查确认书》后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须知
1.网上注册: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如不知悉,请在报名期间内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报名时上传《信用中国》查询记录、《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格审查确认书》,经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审核确认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特别提示:(1)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缴纳保证金:经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审核确认后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从报名人的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注意:保证金必须银行转账,且须从报名人基本信息中绑定的银行账户中转账;保证金不能用现金交纳、也不能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十、竞价须知
1.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07。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报名成功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3.本次竞价,标的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上午9时。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5分钟,延时周期为18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成交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最高有效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方可成交。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竞价阶梯为500元/次或其整数倍。
4.成交后注意事项:
(1)产权交易服务费:①买受人应按成交总额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并在竞价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清。②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产权交易服务费按 “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总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
③产权交易服务缴入账号:
户 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账 号:1509 2126 2900 0092 395
开户行:工商银行吉水支行
备注:此账号为产权交易服务费账号非保证金账号,转账时请备注买受人名称。详情垂询0796-8680250。
(2)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渼陂西路9号龙湖大厦2-1302)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时,买受人须携带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原渠道退还(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凭委托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我公司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报名咨询电话: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07服务热线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0796-8680792彭女士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0796-8113536、13687962666刘先生
看样联系电话:18970627043李先生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
竞 买 须 知
一、网络竞价具体流程
1.竞买人报名完成并缴纳有效保证金后,请在标的竞价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进入竞价系统进行身份验证,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2.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延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3.在竞价期间,请选择需要的加价倍数,确定报价后点击【确认报价】进行报价。界面左下侧的“历史报价记录”可记录竞价过程中的报价,报名人以编号标识。界面右下侧的“系统消息”框为报价过程中的提醒消息。进入延时竞价后,若无人报价,则时间结束后交易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内有人报价,时间自动以设定“延时周期”重新倒计时往后延时。
4.竞价结束后,系统会提示成交情况。
二、本公司声明
本次标的品质、数量、功能、价值等以实际展示为准,标的物数量若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必须自行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自行了解本公司无法了解的瑕疵,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竞买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自行前往现场察看,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且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办理的相关事项:
(1)买受人在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支付2000元竞买佣金。竞买佣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4-372101040006575;开户行:吉安市农业银行青原支行)。
(2)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并付清竞买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本次竞价标的实际交付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交付时间为准,买受人接收标的后必须在10天内清场。买受人应及时接管标的,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4.竞价标的由买受人自行自费拆运(含拆卸、搬运和运输等),拆除、搬运、清场等工作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支付。
5.买受人清运标的时,应聘请专业设备拆解机构及人员负责设备拆解及运输,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由专业人员操作,避免出现安全事故。若设备拆解及运输过程中出现一切生产安全事故(如人身意外伤害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
6.为保障安全生产,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转包给其它企业或个人,否则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买受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若因买受人擅自转包而产生的安全与经济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7.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完整内容: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8.买受人在付清全部竞买成交款后由委托方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若委托方未能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9.若因买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与鉴证方无关。 四、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以网上公布的为准。
2.本《竞买须知》与《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公司保留对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
移交确认书(样本)
甲方(移交方):
乙方(买受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在2025年 月 日(项目编号: 号)组织的网络竞价拍卖会上,成功竞得甲方“吉水县人民医院一批报废资产,共计约333项”。乙方已按照拍卖要求付清竞价成交价款、竞买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所有应付款,现甲方将“吉水县人民医院一批报废资产,共计约333项”移交乙方,达成以下协议。
1、移交标的:“甲方吉水县人民医院一批报废资产,共计约333项”。标的品质、数量、功能、价值等以实际展示为准,甲方于拍卖前已自行勘查,数量若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
2、甲方按标的物现状移交给乙方,乙方无异议。移交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乙方自接受标的物移交之时起,必须在10天内清场,乙方应及时接管标的,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标的物由乙方自行自费拆运(含拆卸、搬运和运输等),拆除、搬运、清场等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
4.乙方清运标的时,应聘请专业设备拆解机构及人员负责设备拆解及运输,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由专业人员操作,避免出现安全事故。若设备拆解及运输过程中出现一切生产安全事故(如人身意外伤害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
5、乙方需按本确认书和本场网络竞价公告要求履行,否则,乙方除承担所有责任外,同时丧失竞买保证金主张权,甲方不退回该保证金。
6、本确认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